在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时,借款人是需要与相关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的。那么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1、《贷款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一致。
2、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
3、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若父母不在身边,可由父母委托其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出具委托授权书)。
4、贷款合同只有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收到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才正式生效,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则合同自动失效。
5、回执单上必须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以及账号。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