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民间金融街获悉,外资及异地企业在民间金融街设立小贷公司已经获得监管层的批准,相较于本土企业,外资及异地企业发起设立小贷公司的门槛更高。
此前,小贷公司的设立一直都有明确的地域限制,长期以来都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本地资本。而从近日广东省金融办的批复看,要求在广州参股投资设立小贷公司的境外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末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且最近两年必须连续盈利;而对于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小贷公司的外资机构,则要求其总资产不低于等值人民币20亿元。
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异地企业,也已经获批可在广州民间金融街设立小贷公司,同样要求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并且具有一年以上在境内开展小额贷款、消费信贷等相关领域的业务经验,并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在持股比例方面,也进一步放宽,主发起人与其关联方的合计持股比例在满足不低于35%的条件下时,不设持股比例上限。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廖检文对记者表示,其实一直有不少外资和异地企业想要在广州设立小贷公司,在门槛开放之后,年内预计有两三家外资小贷公司将在金融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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