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父母买房的时候,会考虑在房产证上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这种看似“一家和睦”的做法,其实会给他们以后单独买房带来诸多弊端。
弊端一:子女独立买房时,首付或变多
若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两套,在成年后可单独买一套房,贷款利率可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但首付或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即:不低于七成。
弊端二:婚后若买二套房,或交房产税
未成年子女若与父母共有两套90平米的房产,且房产份额为默认的每人三分之一,那么在婚后买大面积二套房时,或征收房产税。
弊端三:若子女在婚后发生意外,其配偶将参与房产分割
假若子女在婚后发生意外,其配偶、孩子、父母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就意味着其配偶将参与共有房产的分割。
为了避免以上诸事的发生,未成年至于与父母共有房产时,最好做好公证,明确权益的所有者,同时应到房产交易中心做好房产份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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