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制造业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有品牌、有订单、有效益但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三高一低”企业要限制贷款;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业务的同时,支持有资质商业保理公司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益类质押融资。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可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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