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放条件落实后,贷款发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划付到约定账户,按照合同要求贷款申请人需要到场的,应通知贷款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贷款发放的具体流程如下:
1、出账前审核:审核放款通知:业务部门在接到放款通知书后,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出户放款。业务部门在确定有关审核无误后,进行开户放款。
个人汽车贷款的放款包括放款至经销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和直接转入贷款申请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两种方式,即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贷款申请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发放贷款本金。贷款银行需与贷款申请人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对资金的使用与提取等内容作书面约定,保证带宽使用符合合同要求。
在开户放款时应注意:贷款申请人与贷款银行签约时,要明确告知在放款时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应执行具体放款日当日利率。因此,当贷款签约后,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时,业务部门开户放款时,发现“放款通知”贷款利率与贷款账户执行利率不一致,应通知相关部门按最新利率档次重新修改信贷发放信息,并重新办理开户放款有关手续。
3、放款通知。当开户放款完成后,银行应将放款通知书、个人贷款信息卡等一并交贷款申请人作回单。对于贷款申请人味道银行直接办理开户放款手续的,会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凭证邮寄给贷款申请人或通知贷款申请人来银行取回。贷款发放后,业务部门应依据贷款申请人响应信息简历台账,并随时更新台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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