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五十万,已离婚,现在名下什么都没有(有可能在借债之前有房产转移嫌疑)。家中完全具备还款能力,但是家中赖账。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起诉了他也什么都没有。如果他户口和父母在一起,他父母是否需要偿还?他家有钱就是不还。我现在起诉,这个钱从哪里可以还出来,出处在哪?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你朋友欠你钱,是否签订了字据,或者有担保人提供担保,并签署借贷合同,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如口头协议的必须双方对此都认可)
如以上条件成立,借款到期,欠款人赖账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首先,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原则是“借贷合意”+“借贷事实”。借贷合意可能表现为借条、欠条、甚至口头协议,但都是对于借款这个事项的双方认可。借贷事实就是款项的实际出借,其表现形式有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而言,借条、银行转账单等债权凭证一定妥善保管;对于债务人而言,还款过程可以邀请他人参与见证、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条,或者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从而避免在民间借贷诉讼中,由于无法举证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而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不管他有没有还款能力,要把欠钱这个裁决落实下来,不管他是否涉嫌婚前财产转移还是真的没有资产还款,只要法院判决你胜诉,到时候你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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