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若该债务是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外的话,债权人的债务可是“难”要回了,以下四种情况,找律师、打官司可都没用。
一用于非法活动的债务
小明与小李是大学同学,因小明染上赌博的恶习,之后向小李借钱想用此笔钱赢回来,小李与小张签了借款合同,后期小明一直不还款,小李想以此借条将小明告到法院,但是,李某明知道王某赌博并借钱给被告参与赌博,违反了法律对赌博行为的强制性规定,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不具有合法有效的效力。法律是不会去保护此笔债务的。所以,借钱时一定要弄清楚钱的走向,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二超过诉讼时效
若有规定还款期限的。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若没有在两年内主张权利, 法院将不会受理你们之间的债务;若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即当你意识到他无还款意思表示时起算时间,并不是从借款之日起算。
三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这种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债务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债务双方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民事行为无效。
这种债务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四高利贷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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