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如今大伙借钱出去还打不打借条了?反正在罗爷身边的很多人,他们借钱都是从不打借条的,他们借的全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因此借钱基本都是不要借条的。
在罗爷身边这群人中,最后却有一半的人因为要不回钱必须打官司。
罗爷认识的某个朋友中,曾经打过官司。在这里,罗爷要把他的经历写出来,以告诫那些借钱出去的人:防人之心不可无。
2017年,朋友A曾借过10万块钱给他的朋友B,结果后来遭遇了B的无期限赖账。这时候A想到只能求助法院了,却更没想到:自己本以为可以靠法院把所有钱全部要回,最后法院却驳回他的请求。
该案中,B在法庭上一口咬定自己没欠A任何钱。
A连连摇头:他借了,他借了我10万块钱,你不能昧着良心说话。
B接着说:我没有昧着良心说话,也请你不要不讲证据说话。
随后,A为了证明自己的10万块钱确实全部交在A的手里,提交了一份银行转帐凭条和交易流水。
以为凭证这个证据就绝对可以胜诉,没想到最后法院居然判决驳回A的请求。
据了解,A某在B提出借款请求时,出于朋友情面,当即向好友转账支付了钱。但是A碍于朋友情面并没有向B要任何借据,只保留了这份转帐凭证。
根据此证据,无法敲定双方产生该交易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不能排除双方有其他经济往来产生交易的情形下,法院判决驳回了A的请求。
A自认理亏,没有提起上诉。
是啊,你亲朋好友借钱又怎么样呢?你觉得法院会靠你们的感情来办事吗?这是一个摆事实讲证据的社会,没有足以让人信服的东西,你让天平怎么偏向你呢?
所以,打一张借条,绝对有必要!而且是最最重要的证据。司法实践中,不少例子已经告诉我们:没有借条,通常情况下债主的诉求真的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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