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租赁型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米
融360 2018-5-23
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意见》规定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还对改建的主体客体、流程标准,以及改建后的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每间居住人数、出租对象、租期、后期使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意见》...

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意见》规定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还对改建的主体客体、流程标准,以及改建后的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每间居住人数、出租对象、租期、后期使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意见》还对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供需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反馈途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意见》的意见与建议,请于2018年5月30日17: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传真:59958635

邮箱:bjjs_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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