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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对冲还款业务是指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按月偿还贷款时,使用自己及家属(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公积金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的业务,冲抵金额不得高于每月还款额。公积金对冲还款办理要求及方法如下:
1、办理对象
提取人只能是借款人及借款人的家属(配偶、父母及子女)。申请时,提取人及共同提取人都必须亲自到办事窗口面签委托协议,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办理条件
提取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公积金贷款已发放,且已经还款一个月及以上;提取人正常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3、办理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
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卡(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家属(仅限父母、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时,另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4、办理方法及流程
只能由提取人现场办理,需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注意事项
办理成功后,住房公积金中心从次月开始,将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至还款账户中,提取金额小于等于每月还款额,当提取金额小于每月应还款额时,借款人需补足不足部分,避免产生逾期。
办理共同按月对冲时,提取顺序为:借款人为第一顺序,家属(配偶、父母及子女)为第二顺序,当第一顺序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每月应还款额时,才提取第二顺序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对冲还款业务》的要求会有所差别,办理人除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外,还需提前打电话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确认办理的详细要求,避免耽误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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