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融360 2018-6-15

2018年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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