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P2P平台开始预验收审核 涉及66项内容
-- 2018-6-26

网贷之家讯 近日,网贷之家获得一份名为《西湖区网贷机构预验收审核表》(下称“审核表”)。该表提及网贷机构预验违反《办法》十三项禁令情形,细分66条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审核表中提到以下行为属违规: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在没有具体项目的情况下先行归集出借人资金、将平台募集资金转入平台自有资金账户、通过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公司员工及其近亲属以及其他第三方等银行账户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平台挪用客户资金;

三、直接或间接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大规模线下营销;

五、违规发放贷款:平台运营企业直接发放贷款(表现形式包括平台先为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向出借人募集资金等)、通过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

公司员工及其近亲属等发放贷款,之后将债权通过平台或关联平台转让、通过先有资金再找资产形式发放贷款等;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借款人借款期限被拆分成多个短期(或多个短期配成长期),借款人借款期限和投资人投资期限不匹配、不对应、向出借人提供各类活期产品,或承诺、宣传出借资金可以随时提取等;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金融产品、服务等与平台撮合借贷产品捆绑销售;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存在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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