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性逐步消除 银行理财发展更加稳健
中金在线 2018-7-25

7月20日下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7月2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两个文件都是和4月2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相配套的。

整体来看,两个配套文件和资管新规相呼应,符合机构对资管新规的理解和预期,并无明显放松。整体立意旨在规范发展、回归资管本源,在具体操作细节上进行了一定明确,提高了可操作性,有助于缓解部分资产整改压力,但对资管行业的影响仍是根本性的,资管新时代已经到来。

《办法》和《通知》的影响分析

不管是《办法》还是《通知》,两个文件对于银行理财进行了一定的放松:

第一, 坚持同类产品同类监管的原则,允许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办法》并未“一刀切”地要求所有理财产品使用市值法计价,《通知》明确,过渡期内,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适用摊余成本计量。当前8万亿元的货币基金是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比较对象,两者统一监管体现了监管防范套利的决心,但公募基金的免税优势依然会是未来银行理财关注的焦点。

第二, 银行公募理财产品销售门槛降低,银行公募理财有望得到更多投资者认可。由于资管新规提到产品公平竞争,因此银行理财一直希望将目前理财的5万元购买门槛降低至1元,和基金相一致。《办法》将公募理财销售门槛做了较大的下调,降低至1万元。随着门槛的降低以及这一轮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后的效应逐步显现,未来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购买银行公募理财产品。

第三, 允许老产品对接新资产,避免了银行理财规模快速下降带来的冲击。《办法》指出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通知》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适当发行一部分老产品投资一些新资产。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必须控制在资管新规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之内,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这使得过渡期内银行理财传统的业务模式依然可以运转。同时,由金融机构自主制定整改计划,有效保证了理财规模不会下降得太快,降低了对相关市场的冲击。

第四, 对过渡期后的非标资产给出了解决方案,部分解决了银行理财面临的实际困难。《通知》明确提出,对于过渡期结束后难以消化的存量非标,可以转回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予以支持。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非标和过渡期后仍未到期的少量股权类资产,《通知》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妥善处理。银行理财承接了很多长期限的非标资产,这一规定部分解决了当前面临的困难。

由于去杠杆、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两个文件依然对银行理财进行了严格限制:

第一, 银行理财销售的监管措施依然保留,取消了非存款类机构的代销资格。对于银行理财销售中的面签、双录以及产品评级等监管措施,《办法》进行了保留,这使得希望通过直销银行解决网点不足的中小银行面临较大困难。除此以外,资管新规中规定,银行理财可以由持牌金融机构进行代销,《办法》则将代销门槛抬升至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会使部分与券商合作代销业务的银行受到较大影响。

第二, 对于非标投资依然采用了严格的口径,有限额管理。尽管非标投资是银行理财的特色资产,但其因透明度低、形式多样、流动性差一直受到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在资管新规中受到了严格限制。《办法》依然严格要求期限匹配,并延续了2013年8号文的限额管理规定。由于《办法》延续了资管新规对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定义,相关场所如北金所、银登中心等挂牌资产能否作为标准化资产依然需要明确。

第三, 对今年以来发展迅猛的结构性存款业务进行规范。随着居民财富意识的增强、严监管对于存款的挤水分和以贷款派生存款模式的终结,都使得商业银行出现了存款压力。2018年3月末,结构性存款体量为8.8万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了26.5%,一季度增量已达到去年全年水平。其中,个人和单位结构性存款较年初分别增长37.2%和19.4%。在此情形下,《办法》明确了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并对结构性存款在表内核算、缴纳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等方面予以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要求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需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等。未来结构性存款迎来规范发展时期,增速将持续放缓。

从4月27日颁布资管新规以来,由于相关细则的不明确,大部分银行理财投资业务处于停滞状态,以非标投资为例,理财非标投资已经从2017年底的4.79万亿元下降到了2018年6月的3.15万亿元,与此对应的是社融增速和M2增速均创出近年来的新低,经济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

两个配套文件的出台,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一方面,《办法》和《通知》的出台,使得作为资管最大机构类型的银行理财开展业务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和指引。同时过渡期的安排也更加灵活,这将使得银行理财过渡更加平稳,避免银行理财规模短期快速下降,有效缓解了当前因整改带来的新风险。两个文件充分考虑了非标债权类资产作为银行理财优势品种的地位,缓解了银行理财处置非标资产的压力,避免了因为处置风险而带来的新风险。另一方面,坚持同类产品同类监管的原则,避免监管套利,特别是对现在市场讨论较多的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采取参照目前货基管理办法。

未来银行理财市场的展望

展望未来,银行理财市场将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从产品端来看,未来保本理财会向结构性存款转变。非保本产品会继续向净值型产品转变。过渡期内部分采用摊余成本法的非保本理财将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未来更具灵活性的私募产品将会是各家机构吸引高端客户的核心产品。

第二,从投资端来看,由于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因此投资者更加偏好这样的产品,同时长期限的债券不可避免发生估值波动,因此银行理财投资也将会呈现短期化的特征。除此以外,由于银行理财规模未来大概率会呈现下降态势,而银行理财是信用债市场主要参与方,未来企业融资难度将加大。令人欣喜的是,监管机构已经做出了相关政策调整。

第三,从事银行理财的机构会呈现出集中效应。海外经验表明,资管行业整体是一个寡头效应明显的高集中度行业。根据全球资管规模前500名的资管机构数据,资产管理规模排名前20的资管机构的市场份额从2007年到2016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目前已经超过40%。未来随着子公司细则的落地,子公司的制度优势将会更加明显,银行理财机构的市场份额会更加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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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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