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出台新政鼓励生二娃:产假陪护假延长 购房还有优惠
人民日报 2018-8-6

近日,记者从咸宁市卫计委了解到,该市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大胆创新,采取多条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如产假增加至半年,配偶陪护假则增至1个月、购房优惠等。

该《意见》对现有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整合衔接,并进行了大胆创新。针对无人照料问题开展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一是该市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陪护假延长至1个月,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后,湖北省产妇产假有128天,咸宁多了两个月的时间,陪护假多了半个月,并且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二是推行弹性工作制度,允许怀孕期和幼儿小于3岁的女职工自主灵活地选择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是对辖区内参加孕期健康检查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每位补助300元用于孕期保健服务。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托育服务等。

四是购房政策优惠,职工在咸宁市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生育二孩后,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上浮。

该市还为35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及以上怀孕妇女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为政策内二孩及以上新生儿开展耳聋性基因检测;同时,在出院分娩、幼儿园保教费等方面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都加大了支持和保障的力度。

记者从咸宁市卫计委了解到,该市2016年度出生总数为45630人,二孩出生21874人,占比47.94%;2017年度出生总数为43134人,二孩出生22441人,占比52.03%,今年前7个月,出生总数为20492人,二孩出生10667人,占比52.05%。 从数据来看,二孩占比呈上升趋势。

据了解,为了推动《意见》的贯彻执行,咸宁市还成立了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正加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绩效考核方案,确保《意见》中两孩配套政策落实,让更多育龄群众生得起、生得好、养得起、养得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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