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公务员可参加工伤保险
云上襄阳 2018-8-30

8月27日上午,从襄阳市人社局了解到,《襄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本月20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本市所有职业人群都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襄阳市国家机关及参公管理的单位,也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襄阳市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把公务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或受到伤害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明确了驻本市的中央、省直机关,本市各类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都纳入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与职工工伤待遇实现了统一保障制度、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另外,市人社局负责本市工伤保险工作,同时承办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和鱼梁洲的工伤保险事务。其他县、市和襄州人社部门负责本行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办理,并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事务。

想了解更多有关贷款信用卡理财的小知识,关注微信公众号:有钱实验室,回复“有钱”获取。

点击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您在哪个城市工作
机构仅办理当地工作人士申请
北京
其他城市
选择城市
关闭
当前定位城市
全国
热门城市
  • 北京
  • 成都
  • 长沙
  • 重庆
  • 福州
  • 广州
  • 合肥
  • 杭州
  • 哈尔滨
  • 南京
  • 青岛
  • 上海
  • 深圳
  • 苏州
  • 厦门
  • 天津
  • 无锡
  • 武汉
  • 西安
  • 郑州
全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