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小编又挑了几个热门问题来为大家做解答,快看看你是否感兴趣吧!
关于“高利贷只还本金”的说法,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正常来说,高利贷的本金和受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借款人都是应该还的。
借款人若是想只还本金,就必须跟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征求对方的意见。切忌自己一厢情愿,只还完本金就不还了,这样做不但销不了账,还会引来一系列麻烦。
这位童鞋所说的两个逾期过的贷款,都是上征信的。所以,毋庸置疑,征信报告上会有不良记录。
但好在钱已经还清了,只要后续不再有新的不良记录,5年后,征信上的不良记录便可以消除。
都知道,欠银行的钱是一定要还的。
但有些小伙伴可能想说,“不是不想还,是实在没有钱去还呀,怎么办呢?”
遇到这种情形,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每月还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额,相当于把账单进行分期来还款,这样便大大减小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二是每月少还一点。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让银行方面把你定义为“信用卡恶意诈骗”,只要坚持每月还一点,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事态便不会变的很严重。
不过,以上两种办法也只是“缓兵之计”,解决问题的根源在于把所有的欠款还上。借款人一定要利用好这个缓冲时间努力赚钱,早日把钱还上才是。
担保人,事实上就相当于一个“背锅侠”。帮他人担保贷款以后,一旦对方不能按时还钱,那么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这个责任,替人还债。
而如果担保人没能按时偿还贷款,贷款机构必然会想方设法让担保人还钱。由此,担保人会面临被“骚扰”、被爆通讯录等麻烦。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不还款,金融机构将债务纠纷起诉到法院,担保人也可能会有坐牢的风险。
所以,也奉劝大家,如果不是特别有必要,还是不要轻易为他人做担保啊。“背锅侠”,不是那么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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