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中老年时报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天津将出台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把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重点解决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实际问题。近年来,天津居民医保惠民力度逐年加大。

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天津将出台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把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重点解决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实际问题。

近年来,天津居民医保惠民力度逐年加大,待遇水平连续提高。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9年,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

其中,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成年居民按低、中、高档缴费,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65%、70%。较2018年相比,2019年居民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将下降11.1%至14.3%。

据测算,此项政策实施后,每年将增加居民医保基金支出近2亿元,可有效减轻了患重大疾病居民的经济负担。通过在全市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二、三级医院全面启动按病种付费,包括心脏支架介入、膝关节置换等167个常见手术病种,患者人均负担下降30%以上。

统计显示,天津市不断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施了多项惠民政策,包括逐年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持续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四个方面,有效减轻患重大疾病居民的经济负担。2017年,天津市将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从730元提高到800元;2018年,再次将补助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40元。

同时,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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