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上调 拟由1%调为2%
曲靖日报 2018-9-20
“我支持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2%,我认为这是结合曲靖当前收支运行情况的实际而做出的调整。”这是在9月13日下午举办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上,某企业的一名代表所作的发言。

“我支持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2%,我认为这是结合曲靖当前收支运行情况的实际而做出的调整。”这是在9月13日下午举办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上,某企业的一名代表所作的发言。当天,参加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企业员工等20名。

《方案》拟将曲靖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自2018年1月起由1%调整为2%。这是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并结合曲靖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际而做出的调整。

据了解,从二孩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全市企业生育保险基金一直赤字运行,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支撑能力出现较大风险。按年均缴费基数综合增长7%左右和1%的缴费比例预算,2018年全市将支付企业生育保险待遇1.7亿元左右,但预计可征收企业生育保险基金为8170万元左右,这意味着全市财政将承担9000万元左右的基金差额补助。

而当调整为2%后,预计可征收企业生育保险基金约1.6亿元,基本可以维持所需支付生育保险1.7亿元的基金需求。因此,作出此次调整能有效应对企业生育保险基金收不付支的现状。

谈及此次调整会不会对职工有什么影响,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加成说“调整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个调整主要是企业缴纳费用,职工是不用缴纳费用的,对个人没有影响。”

对于此次调整,参会的20名代表都表示支持同意,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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