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亿未兑付!善林金融非吸案53人被移送起诉
融360 2018-9-25
经侦查,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善林金融,并招募业务经理高某某等人组建公司框架,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

经侦查,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善林金融”),并招募业务经理高某某等人组建公司框架,后陆续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1120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又先后设立 “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

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截至目前,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经全力追赃,目前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清退将依法进行。

周某某、田某某等12名公司核心高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手法非法集资,浦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上述12人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人员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请广大投资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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