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缴一年保一年,2019年瑞安市参保筹资工作于9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期限截至2018年12月25日,逾期原则上不不予办理。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未参保的本市户籍居民以户为单位,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参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至居住村(居)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是由市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制度。2019年筹资标准为1020元/人·年。其中,个人自筹350元/人·年,财政补助670元/人·年,欠发达地区个人自筹330元/人·年,财政补助690元/人·年。
参保后,普通门诊医疗费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直接刷卡报销。
参保人员一旦因病住院,可凭卡在市内和浙江省内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省内未联网或省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提供相关资料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0-18周岁和60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18-60周岁人员,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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