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回购细则,上市公司回购细则正式实施
康波财经 2019-1-15
为了防范在回购股份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当套利或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此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在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从基础上新增加了四项回购后减持股份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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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细则

2018年11月23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已经落实下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9年1月11日,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回购细则的具体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为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制定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此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在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从基础上并无大的变动,回购的门槛依然是上市公司股价破净或者是在2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跌幅达30%才可以进行股份回购,即使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以及股东权益,那么也需要持有半年并且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之后,才可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已回购的股份减持前的持有期由半年延长至一年。上市公司在进行回购股份时,回购方案上的回购数量以及资金总额必须明确。

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中,新增加了四项回购后减持股份的约束措施。

1、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回购股份时,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上市公司的回购方案上的回购数量以及资金总额必须披露明确;

2、已回购的股份减持前的持有期由半年延长至一年;

3、进行回购股份时,上市公司需要参照减持新规来控制减持节奏,上市公司回购后减持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市公司回购后减持股份所获得的资金要求要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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