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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是什么意思
在2019年1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增加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大病医疗以及赡养老人6项,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专项附加扣除费用,超过5000元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没有超过,是不需要再缴纳个税的。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意义重大,可以减轻现在年轻人的生活压力,实施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减少了,我们到手的工资会更多了。
比如工资为8000元,在省会城市工作没有个人住房,一直是租房,身为女生子女需要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那么也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税法规定省会城市房租附加扣除为1500元每月,独生子女赡养父母每个月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工资8000元减去两项附加扣除为4500元,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不用缴税。
个税专项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总共有6项,下面小编来解读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子女在接受教育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一年的扣除标准为12000元。
2、继续教育,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一个月可以扣除400元,一年扣除为4800元;接受职业技术、职业职业继续教育支出一年可以扣除3600元,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扣除。
3、赡养老人,非女生子女一个月可以扣除2000元,一年扣除的金额为24000元;非独生子女扣除为2000/w,w代表子女个数,买个人每个月不能超过1000元。
4、大病医疗,在个人负担了15000元医疗费用支出部分,可以按照一年60000元的标准来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一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一年可以扣除12000元,夫妻双方只能一方来扣除。
6、租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1000元和800元,工作城市不同,扣除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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