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昨天(20日)发布通知,对46名参保人员的医保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根据对《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信息系统》实时监控显示可疑数据的调查,发现个别参保人员将社会保障卡借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开药获利,违反了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自本月12日起停止有关人员社会保障卡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对停卡人员医疗费用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期限为三年。
重点监督检查期间,改变结算方式,该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类医疗费用,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使用就医并全额现金支付,一年一次按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相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4月份,按手工报销方式对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参保人员上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此前,北京古城都市丽人医院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给予黄牌警示。整改后该医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被取消黄牌警示。
北京市慧慈医院此前被中断执行协议6个月,进行整改。该院整改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医保部门将与北京市慧慈医院恢复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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