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
泰兴市人社局 2019-3-6
根据江苏省《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泰兴市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

根据江苏省《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泰兴市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至此,该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从2010年的60元调整至今年的148元,实现“八连调”。

据悉,此次调整共惠及全市60周岁以上人员超22万人,其中未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9万人。该市社保处负责人表示,将从3月份开始发放并且补发到位,争取尽快落实好惠民暖心的好政策。

他同时提醒,符合“具有本地户籍、未享受过其他社会保障待遇、1950年5月10日前出生”三个条件的人员,如还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可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直接申请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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