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团贷网实控人唐军自动投案 (视频)
网贷之家 2019-3-29
突发!团贷网控制人自首。3月28日,东莞公安局官方通报,团贷网实控人唐军、张林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网贷之家讯3月28日,东莞公安局官方通报,团贷网实控人唐军、张林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突发!团贷网控制人自首。3月28日,东莞公安局官方通报,团贷网实控人唐军、张林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网贷之家讯 3月28日,东莞公安局官方通报,团贷网实控人唐军、张林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根据通报,团贷网投资人可通过登录“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进行网上报案登记,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团贷网”专案组,并注明“团贷网平台报案材料”。

通报称,2019年3月27日,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投案。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东莞市公安局对“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査,并依法对“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唐军)、张某(张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网贷之家注意到,目前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已开通团贷网信息登记,登记期限: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登记人员范围:投资团贷网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人。登记内容:投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及投资的具体信息。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

网贷之家根据线索获悉,3月27日晚间,团贷网总部所在的东莞众创金融街出现大批特警,对此,团贷网客服回应称,系公司例行检查。

公开资料显示,团贷网上线于2012年,现运营主体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运营主体曾多次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唐军,大股东为北京派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的实控人为唐军。

平台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2月28日,团贷网历史累计成交量达1307.70亿元,借贷余额超145亿元。当前出借人数达221952人,借款人数达372125人。平台因借款方违约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网贷机构)累计代偿总金额为30.21亿元,逾期数据显示为0。

根据警方通报称,团贷网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方式一,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

方式二,登录“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进行网上登记;

方式三,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团贷网”专案组,并注明“团贷网平台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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