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省社保事业中心于日前发布了《关于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核定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0元,比去年增加了57100元。威海市参照此标准,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因此核定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0元,即39251元×20倍=785020元。
按照《关于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要求,威海市参照执行以上标准。据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85020元计发,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另据介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前述工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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