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5月1日降社保费率怎么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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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的确定方式将由原来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5月1日起我国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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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5月1日降社保费率怎么降

社保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有关社保的相关政策一直备受人们关注。

近日,日前,国家相关部门就发布了降低社保费率的综合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社保缴费基数新政策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社保费率新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我国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确定的,职工工资在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之间的,以职工的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若职工工资过低或过高,那么则按照当地的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

之前我国社保的最低、最高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最低为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300%。

而在此次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中表示,确定社保缴费标准将改由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将加入城镇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由于城镇私营单位职工的工资较低,那么可以做到合理降低部分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

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将由原来的20%降低至16%,个人缴费比例不发生变化。

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降低后,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轻社保负担。

由于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我们的养老金不会因为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而发生变化。

我国失业保险比例目前总费率为1%的省,可以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延长到2020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可以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年4月30日,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多少,可在现行的工伤保费率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下调。

累计结余可支付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费率可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费率可下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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