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借贷,又称零售 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债务纠纷作为一种十分普通的纠纷,它的发生率很高,出现这种情况更多的债权人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个人借款纠纷的相关问题。个人借款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没有担保还款无保证
大家都知道中国人爱面子,因此出借人出于朋友、亲戚关系,或碍于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找保证人。这就使得相应的借款没有了保证,还款没有了约束力,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就可能会发生。
二、约定的利息过高
很多出借人借款的原因是因为高额的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而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 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最终不得不起诉到法院。
三、借据、收据不规范,不正式
很多时候,出借双方认为都是朋友没必要把借据、收据写的太正式,就随着自己打的心情去写。但很多时候因为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因此事发生争执的不在少数。
如何避免个人借款纠纷?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四、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以上是“个人借款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的相关介绍。朋友亲戚之间的借款往来,处理得当会增进彼此之间的友情,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两人不再往来。民间借贷很容易发生纠纷,个人之间借款不还,形成债务纠纷,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但付诸法律需要有证据,即必须有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借条或欠条(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然后持借条或欠条向借款人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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