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缴费人员:
根据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区个体缴费人员发放缴费补贴的通告》,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缴费人员发放缴费补贴,人员范围为:
1.2019年以个人身份办理新参保的,且按社会平均工资100%(含100%)以上档次缴费的人员;
2.2019年新参保并连续缴费至2019年的漏保人员;
3.中断缴费3年以上(含3年)并一次性补齐欠费的人员;
4.办理助保贷款人员和领取社保补贴人员除外。
已缴费并符合以上人员范围的个体缴费人员,还未进行登记的请于7月30日之前,携带缴费票据、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抓紧时间到市社保局办理登记,以免无法享受补贴。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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