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9年提高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齐鲁壹点 2019-7-23
2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全省医疗保障及居民医保政策有关情况。

2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全省医疗保障及居民医保政策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今年我省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

提高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我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2019年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250元。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居民大病保险2019年按人均81元筹资。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

《通知》提出,加大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力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完善新生儿、儿童、学生以及农民工等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避免重复参保。已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纳入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对持居住证参保的,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门诊统筹重点保障高血压等常见病种

其中,本次调整提高了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门诊保障制度。《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多发、负担重的病种。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今年拟在全省统一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年前力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

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在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并统一了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一方面,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我省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各市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确定,从1.2万元-1.8万元不等,平均1.4万元。这次根据国家要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按各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

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之前,我省大病保险规定,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至10万元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20万元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30万元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40万元部分给予75%补偿。这次政策调整重点提高了最低段和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提高后这两段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65%。

据初步测算,本次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将增加医保基金支出8.4亿元,约有67.5万人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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