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 蚌埠市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3017.01元/月
金投网 2019-8-2
自2019年8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20元/人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

自2019年8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20元/人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

职工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3017.01元/月(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不高于15085.05元/月(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同时,大病救助金额调整为17.6元/月(其中单位缴纳11.06元/月,个人缴纳6.5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604元/月,二档为100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为199元/月(含大病救助17.6元)。

以上调整标准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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