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哪些,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小编带你了解期货保税交割是什么简介介绍,解读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
期货保税交割的简介
期货保税交割是什么?期货保税交割,指的是以海关特殊区域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交割标的物的一种销售方式,主要包含到期交割和期转现交割。其中还包含了几个相关的概念:
指定保税交割仓库:经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具有保税仓库资格、履行期货保税交割的地点;
保税交割结算单是由期交所出具的,主要记录有货主名称、交割品种、交割期、保税价格等等,专门用作保税价格报关用途的单据。
保税标砖仓单是由交割仓库按照期交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是用于提取保税交割货物的凭证。
保税标准仓单质押是仓单持有企业以仓单项下保税货物为债券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所外融资方式。
我国进行商品期货交易价格都是含税价格,而在期货保税交割状态下,是不含税的价格,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包含3点内容:
(1)促进期货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辐射范围,有利于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便利境内外的大宗商品贸易,有利于加强国内外的联系和互通,提高我国的国际市场影响力。
(2)大幅度提升中国市场和中国价格的国际话语权和定价权;
(3)开展期货保税交割有利于将国际资源纳入期货市场,便于实物交割,对我国期货市场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开展期货保税价格是探索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将为我国期货市场走向全球积累经验。
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的详情解读
2010年10月21日,《海关总署关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的批复》(署加函【2010】460号)。2010年1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8号)。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0】448号正式批复上海期货交易所可以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
解读: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
国税总局明确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
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过程中的相关增值税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包括业务流程、境内机构的增值税管理措施以及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等都有了具体指引。
原油期货保税交割具体业务流程图
注:原油期货保税交割具体业务流程可参见上图,其中:
(一)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进行,虚线内为境内机构,虚线外为境外机构。
(二)箭头方向为资金的结算方向及原油保税仓单的交割方向。
(三)灰色箭头方向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方向,红色箭头为境外收付款凭证开具方向,虚线箭头暂不纳入境内增值税管理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5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规定,境内机构均应注册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从事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办理免税备案。境内机构应将免税业务对应的保税交割结算单及开具和收取的发票、收付款凭证以及保税标准仓单清单等资料按月整理成册,留存备查。
对于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应如何开具发票,公告指出,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卖方为境内机构时,应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境内卖方客户应向卖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会员单位应向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应向买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会员单位应向境内或境外买方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金额均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保税交割结算单上注明的保税交割结算金额。
公告还特别规定,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卖方为境外机构时,卖方会员单位应向卖方索取相应的收款凭证,并以此作为免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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