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就业创业,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启动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市直创业大学生申报创业补贴资金的条件为,须持有市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在市直16个社区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自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并初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均可申请创业补贴资金。创业补贴资金金额为5000元。
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创业补贴资金的条件为,须持有市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依法注册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在黄冈城区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的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资金金额为2000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直创业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从现在起至10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创业扶持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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