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民间借贷处理起来纠纷多多,如果想起诉担保人,是用法律来解决问题,那一切就要合法规范。我们就要把此笔民间债务仔仔细细分析一下,其中,它形成了两层的关系。

1.民间债务关系的有效性。题主自述民间借贷关系约定是两个月还款,那么就要拿出证据来,其实就是最关键的两个证据:
A.对于借贷过程和关键情节的认可或约定。如果有借条自然是极好的,那么在借条上写的清清楚楚,什么时候起,什么时候止,借款金额、还款时间、担保人等等借款要素。那么到法庭上一目了然。所以写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写一个规范合法的借条那更是尤为重要。
如果在借条上没有约定这么仔细,或者没有借条,该怎么办呢?其实还可以补充录音证据,录像证据和往来的双方沟通截屏证据。拿这些来辅助重要内容或者缺失的约定,也是可以有效的。现在法院越来越重视电子证据的采纳和引用。
B.收付款的证据和约定。个人往来中不是所有的往来款都可以定义为借款,所以针对民间借贷,那么他们的资金支付过程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个资金过程是不是对应的借条中的借款金额?是用什么方式划过去的?如果是现金给付的话有没有第3人作证?如果是
银行转账给付的,有没有备注?
2.在民间借贷关系确认无疑后,就要说下一个问题了,记得借条一定要在诉讼有效期内,有着明确还款期限的,那么去法院一定要在诉讼有效期内。我们法律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对于没有约定时间还款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这是两条基本规定,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还有一些特殊规定。所以一定要在法院诉讼有效期内赶快提起诉讼,即使超过了期限也可以利用一些特殊情况,让它重新有效。
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还是要抓紧时机呢!
3.在以上2点的基础上,才能讲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只有连带责任保证才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一般保证只有在起诉借款人之后,没有拿回欠款前提下,才能起诉担保人。
那么二者,最主要的约定区别就是:
A.一般保证是是这样约定的,“当某某不还款的情况下或无法还款情况下,担保人予以担保还款”。所以顺序是借款人追不到钱之后才能去追担保人。
B.连带责任保证是这样约定的,“某某借款,到期不归还,担保人具备连带保证责任”,就是说借款人不还担保人还。
总结一下民间借贷情况复杂,但是如果你懂法律,而且愿意用法律手段去解决债务争议,那么多看看德先生此类的论述,绝对让你不会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