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下岗职工交养老保险对吗,下岗职工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说不给下岗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这样的做法对吗?下岗职工该怎么办呢?作为下岗职工来讲,顾名思义,实际上它就是属于失业人员,也和自己所在的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企业单位确实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给自己的下岗职工交纳社保,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作为下岗职工来讲,那么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说要求自己的原工作单位来给我们交纳社保的问题,因为你就算要求原工作单位来交纳社保,也是不可能得到答复的,因为他没有义务和责任来给你交纳社保。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的再就业,及时的去找一份新的工作单位,你只要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也就可以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交纳社保了,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把原来的工作单位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继续参保就可以了。

所以说我们只能够做到的是把社保关系转移出来,当然有的人他可能在下岗以后由于年龄的问题还有一个人技能比较单一的问题无法及时地实现再就业,也很有可能找不到这种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只能做一些临时工,但是临时工是不建立劳动合同的,也没有社保的交纳,所以我们只能够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这是下岗职工的两种选择。

总之而言,你不可能也不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在参加社保,这肯定是行不通的,下岗以后等同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在下岗以后,那么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以正常地转移,剩余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如果说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是可以一次性提取,如果说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是可以冲抵贷款余额的。

所以员工的单位,不再交纳你的社保实属正常现象这是毫无疑问的,有很多人不明白这样的一个道理,其实通过我的这篇文章给大家详细的解释,那么我相信你多多少少,就会了解一些写这样的问题了。当然现在我们失业以后一般不会被称之为下岗,一般被称之为是裁员或者说是破产倒闭,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那么你作为一个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到,自己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了。

经济补偿的标准和原则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根据你在原工作单位连续12个月期间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进行相应的补偿,比如说你的连续12个月的工资是3000块钱,那么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比如说你工作了10年,那么你就可以享受到3万块钱左右的经济补偿待遇,所以能能够拿到经济补偿之后,然后我们。正常的把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出来,自行参保,或者说通过新单位参保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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