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流程
1.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开具贵州省生源地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生到校注册后将《生源地贷款学校执回单》寄回你所在的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
1.次贷款只能用于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2.贷款证明及申请表每人仅有一份,请认真填写
3.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出具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生源地贷款流程
1.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开具贵州省生源地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生到校注册后将《生源地贷款学校执回单》寄回你所在的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
1.次贷款只能用于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2.贷款证明及申请表每人仅有一份,请认真填写
3.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出具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答题用户:9z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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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2、学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
3、学生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
4、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5、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财务室,学院财务室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
6、在校生第一次贷款的沿用老办法,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7、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
8、不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
9、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必须在7月1日之前完成,否则学生资助中心无法审核。
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2、学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
3、学生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
4、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5、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财务室,学院财务室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
6、在校生第一次贷款的沿用老办法,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7、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
8、不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
9、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必须在7月1日之前完成,否则学生资助中心无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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