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答题用户:oz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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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二、重要提示
1.在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 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4.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三、申请材料
1.《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两份;
3.申请人及配偶、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4.申请人及配偶资信证明书两份原件; 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两份复印件; 7.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8.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9.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辅助材料
(一)有共同还款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共同还款人身份户口三份复印件; 2.共同还款人资信证明书三份原件; 3.共同还款人承诺。
(二)以他处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新购房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还要增加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三份复印件; 2.抵押人声明三份。
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30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20万元; 2.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二、重要提示
1.在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 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4.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三、申请材料
1.《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两份;
3.申请人及配偶、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4.申请人及配偶资信证明书两份原件; 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两份复印件; 7.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8.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9.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辅助材料
(一)有共同还款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共同还款人身份户口三份复印件; 2.共同还款人资信证明书三份原件; 3.共同还款人承诺。
(二)以他处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新购房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还要增加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三份复印件; 2.抵押人声明三份。
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30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20万元; 2.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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