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购买住房
1、购买上海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1、符合购买住房的上述条件;
2、符合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条件;
3、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5、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无公积金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备注】: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储存余额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无公积金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购买住房
1、购买上海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1、符合购买住房的上述条件;
2、符合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条件;
3、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5、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无公积金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备注】: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储存余额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无公积金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题用户:g2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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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满足上海市的房屋限购条件,比如说现有人均住房不高于36.7平方米,才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3、能够支付相应的首付,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能够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6、在上海市已经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1、不满足上海市的房屋限购条件,比如说现有人均住房不高于36.7平方米,才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3、能够支付相应的首付,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能够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6、在上海市已经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答题用户:d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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