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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在哪里贷款?
提问用户:8umh****
分类:贷款-消费贷款
01答案
2018-11-12 20:06:58
申请助学贷款,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本专科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导出并打印《申请表》,2份。贷款的流程 1.排队领号、凭号办理:为提高办理效率,避免学生和家长长时间排队而未能办理,采用凭身份证排队领号(政务大厅一楼)、凭号办理(政务大厅三楼)的方式进行,票号上注明办理日期和时段,当天的号叫号不来办理的,过号重取。 注:前段时间主要办理续贷业务,中后期主要办理首贷业务。 2.贷款流程:资料审核—电子合同办理(电子签字并打印3份合同及1份受理证明)—交申请表、合同等资料(2份)—带1份合同和受理证明到到指定盖章处盖章—盖章后1份合同自己保存,受理证明于报名时将交其上半页交给学校录入电子回执,自己保留受理证明下半页(沿虚线剪下)。
申请助学贷款,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本专科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导出并打印《申请表》,2份。贷款的流程 1.排队领号、凭号办理:为提高办理效率,避免学生和家长长时间排队而未能办理,采用凭身份证排队领号(政务大厅一楼)、凭号办理(政务大厅三楼)的方式进行,票号上注明办理日期和时段,当天的号叫号不来办理的,过号重取。 注:前段时间主要办理续贷业务,中后期主要办理首贷业务。 2.贷款流程:资料审核—电子合同办理(电子签字并打印3份合同及1份受理证明)—交申请表、合同等资料(2份)—带1份合同和受理证明到到指定盖章处盖章—盖章后1份合同自己保存,受理证明于报名时将交其上半页交给学校录入电子回执,自己保留受理证明下半页(沿虚线剪下)。
答题用户:k9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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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答案
2018-11-16 09:47:54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某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某银行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某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某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某银行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某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答题用户:bj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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