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适用房政策
康波财经 2019-2-3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的一项福利性政策住房,主要面对的是低收入家庭,为了有效改善这些贫困家庭的住房环境,由各地政府负责组织建造,并以低于市场普通商品房的价格出售,很多朋友对于当前实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太了解,下面为大家做简单的介绍。

我国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此类房屋销售的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需要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的定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情况,由当地政府结合房屋建造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来制定经济适用房的售价,其销售价格主要由以下因素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对于已经成功申购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在居住满五年后,可以依照目前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要按照房屋成效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而对于居住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特殊情况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人间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或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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