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

康波财经

初始保证金,指的是投资人在从事信用交易委托买人或卖出证券时交付的现金。初始保证金的数额与买入或卖出证券总值之间的比例应符合证券主管机关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一比例是根据信贷形势、通货膨胀的趋势和融资融券交易的行情确定的。

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常调整初始保证金比例,通常为50%(即委托购入或卖出证券总价款的一半),最低比例为40%,最高比例是100%(即足额保证金交易,不允许融资融券)。

一般情况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市场过热时会提高保证金比例用以抑制投机,而在市场过冷时会降低保证金比例来刺激交易。

维持保证金,是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权益在总市场价值中的最小比率。如果投资者的保证金账户降至低于最低维持保证金(在股票价格下跌时可能会发生),投资者会收到来自经纪商的保证金催付通知,指明应向保证金账户中追加的现金数额,如果投资者没能存入追加现金,经纪商有权卖出投资者账户中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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