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入股的利弊
康波财经 2019-4-1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并非建立偾法上的契约关系。一般应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1、入股程序:以自然人入股程序相对简单,以公司名义入股程序相对复杂;

2、操作方式:自然人入股是直接操作;公司入股是间接操作;

3、税收: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复纳税,公司重复纳税;

4、收入分红:以个人名义入股,以后公司的收入分利属于个人,如果以公司入股,收入分利属于公司;

5 形式:个人入股是自然人形式入股,公司入股是法人形式入股;6 登记:需到工商部做股权变更手续,需到工商部做股权变更手续;7、责任:责任由入股自然人承担,责任由入股公司承担。

利就是规避风险,如果被入股公司后面经营不善,产生债务,最终是由股权持有公司承担。弊的话就是,凡事只能以公司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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