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后的风险
康波财经

从2020年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存款保险又名存款保障,是为了应对特殊状况之下能够保障公众存款应运而生的产物。这相当于银行买的商业保险,银行为投保人,储户为受益人。根据《存款保险条例》,投保机构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一旦银行发生影响偿付的重大风险,比如破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将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

根据条例,我国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50万元以上的存款并不是没有安全保障,而是它不是由存款保险直接来进行偿付的。

所以说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后并没有什么风险,而是为了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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