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哪一年开始试点
康波财经 2021-2-28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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