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下调为什么还款金额多了
康波财经 2021-3-31

由于重新定价日存在按照贷款发放对应日的方式,而贷款发放对应日可能是每月中的1-31号,并不固定。

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LPR利率的变动,重新定价日当月就会存在分段计息,当期月供的前半部参照旧利率,当期月供的后半部分参照新利率。

举个例子:重新定价日为20日,20日之前是按照旧的贷款利率执行,而20日之后则是按照新的贷款利率执行。通常我们所说的贷款利率是年利率,按照国际惯例,年利率对照的是360天,即每月30天,但在实际执行时是依照当月的实际天数进行计息。

如果上个月是30天,而重新定价日当月是31天,就可能出现利率下降所带来的利息降幅抵不上第31天的利息,从而产生月供上升。

举个例子,小王的贷款本金是100万,采用贷款对应日7月27日作为重新定价日,7月27日之前的贷款利率为5%,7月27日之后的贷款利率为4.95%,每月1号是还款日期。

因为分段计息,7月1号-7月27日的利息为1000000×(5%/360×27)=3750.00元,7月28日-7月31日的利息为1000000×(4.95%/360×4)=550.00元,则7月当月的利息总额为4300元。

而6月份的月供为1000000×(5%/360×30)=4166.67元。这样算下来,7月份的重新定价日的利率下降,但当月月供反而比6月份多。

总结来说,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重新定价日当月为31天,而上一个月为30天,且重新定价日为月末时间,利率下降后实际影响的当月天数过少,从而造成利息的下降无法弥补第31天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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