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含义
康波财经 2021-8-3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内容来看,财政拨款是指政府在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时,按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拨款,比如对农业、教育、医疗、环保、科技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具体可表现为财政补助、专项财政补贴等。

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如果获得相应的财政拨款,不管是从获取目的还是从资金性质等角度分析,该项收入都具有突出的公益性。按照可税性原理,如果一项收益具有非营利性或公益性,就不应该对其征税,因此不应对财政拨款征税。从政府角度而言,如果对财政支出的拨款征税又转为财政收入,就如同左手送出去的钱右手又拿回一部分,是对财政资金的循环征税,不符合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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