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集中办理!符合条件者,最高可申请12000元/年的贷款额度。昨日, 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下月起,我市开始集中办理信用助学贷款,至9月30日截止。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将保证应贷尽贷。
南充户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助学贷款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发放。具体贷款对象为:入学前户籍在南充九县(市、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在校生和研究生均可),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也必须在南充市,父母之外的共同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在25至60周岁之间。
“往年,我市贷款人数相对较少。今年,实施新的贷款政策,在申请覆盖面、贷款期限上,都有利于申请人贷款。希望符合条件者,能主动申请,享受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无论是因学、因病、因残、因失业、因灾等,贷款人只需要到就读高中、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残疾部门、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六个单位,在《申请表》贫困认定栏出具认定意见并盖章就可办理。 如果是高中预申请或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就不需要到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经济困难,直接可以前往县扶贫助教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据介绍, 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其中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具体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
四个步骤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据悉,今年起,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发放程序更加简便, 助学贷款办理只需四步骤(预申请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只有三步骤)。
首次贷款的申请步骤是: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在线注册,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找就读高中、村委会或居委会、 乡镇民政部门、 残疾部门、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六个单位中任意一个部门进行贫困认定(高中预申请和建档立卡户学生不用认定);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县扶贫助教中心现场审查并签合同,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将《受理证明》交回高校,由高校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至于续贷, 只需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凭自己的身份证和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即可办理, 学生上学凭《贷款受理证明》即可少交相应额度的费用。
记者还了解到,在助学贷款支付和还款方面,经过开发银行验审合格的,相关部门可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中的学费、住宿费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就读学校账户。而学生还款也很方便,可以通过贷款时自动生成的支付宝还款,也可以到全国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刷pos机还款, 不用一分手续费、不用多跑一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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