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钱不还,女儿名下房子被查封,这是怎么回事儿?
融360 2018-5-9
父亲欠了钱,为什么会查封女儿的房子呢?看到这个标题,你是不是感到有些吃惊?别急,先来看看事情的经过,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赵某和田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小赵。2013年,正在上高中的女儿小赵购买了一套房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当天,母亲田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30万元。之后办理了产权登记,登记的产权人为小赵。2012年9月,因经营需要,赵某向他人借款300万元。期限届满,债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据申请查封了登记在小赵名下的房产,并办理了房产查封手续。小赵不服,向法院提起案外...

父亲欠了钱,为什么会查封女儿的房子呢?看到这个标题,你是不是感到有些吃惊?别急,先来看看事情的经过,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赵某和田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小赵。2013年,正在上高中的女儿小赵购买了一套房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当天,母亲田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30万元。之后办理了产权登记,登记的产权人为小赵。

2012年9月,因经营需要,赵某向他人借款300万元。期限届满,债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据申请查封了登记在小赵名下的房产,并办理了房产查封手续。

小赵不服,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中,母亲向法庭提交了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称女儿自幼收取的长辈馈赠较多,总金额有上百万元,由其代为保管,故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了房款。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父债不是不需要子偿吗?为什么法院会做出如此判决,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关于子女应不应该替父母偿债的问题

这里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房子是小赵自己的,而且购买房产的钱也来源于自己,那么,小赵需要证明,“用自己压岁钱买房”的情况属实,如果确实如此,小赵本人可以决定要不要替父亲还债,也就是说,小赵可以拒绝用自己的房屋替父亲还债,但实际情况是小赵无法证明压岁钱来源于他人赠予;

第二种情况,房子虽然写的小赵的名字,但买房的钱来源于父母,且买房行为发生在欠债以后,那么用小赵名下的房屋来抵债则属于理所应当。

二、被告是欠钱后再买房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案例中,小赵的父母不仅没有偿还债主债务,而且拿钱去给子女添置房产,往小了说是欠债不还,往大了说是转移财产,显然不可取。

其实,生活中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有些“老赖”喜欢自作聪明,通过“转移财产、把钱拿来给子女办理不动产”等方式来试图躲避债务,然而最后往往是徒劳无功,难逃法律的制裁。不但该还的钱一分不少都得补齐,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逾期费用、征信污点等问题。只能说,这种做法太不明智了,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效仿。

最后,小编也想问问大家,关于上述这则新闻事件,你怎么看?留言来发表一下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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