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先后为“变味”的校园贷、形成黑色产业链的“裸贷”、“套路贷”……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非法放贷行为,一直隐藏于国家监管视线之外,并衍生出暴力催收等行为,迫切需要刑事手段予以打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主张: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治理因民间借贷所衍生出的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乱象,有效打击逃避金融监管的非法放贷行为。
数量暴增、套路升级的非法放贷案件
在审判工作中,厉莉审理过太多非法放贷行为,也见过不少被非法放贷害得家破人亡的案件。
2012年,厉莉开始接触借贷案件的审理,那时房山区人民法院只有四五百件借贷类案件。到了2015年,这一数据就飙升到了两三千件。
随着案件的增长,非法放贷的形式也在不断翻新。厉莉坦言,在近几年审理的非法放贷案件中,有很多让她闻所未闻的“套路”。
“为了生意周转,陆某自2016年起陆续向戴某借款60万元,年化利率100%。到2017年3月,应还款金额翻了一倍,但此时陆某已无力还清。于是,戴某要求其提供房产作为担保继续借钱,借款200万元。等到被“套路”的陆某实在无法还款时,戴某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其房产。此时,戴某的目的昭然若揭,陆某也大梦初醒。无奈之下,陆某将戴某告上法庭”
在非法放贷案件中,很多放贷人会施展出浑身解数在法庭上“表演”,伪造转账流水、借款合同,制造法律意义上的完美证据链...企图在法律面前蒙混过关。
每起非法放贷案件的审理,都是一场斗智斗勇、打怪升级的破案。
“增设非法放贷罪”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厉莉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增设非法放贷罪的建议。
厉莉指出,“非法放贷”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发放贷款的行为。近年来,此类行为引发了诸如暴力催收、与黑恶势力勾结、侵犯个人隐私、过度信贷、虚假诉讼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厉莉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最近不知是怎么了,邻居阿姨帮别人借高利贷,稀里糊涂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刚刚认识的朋友说,他的朋友上周因为高利贷还不上跳楼了;打出租车,司机说他同学借了高利贷实在还不上,就把讨债的两个人都杀了,自己被判了死刑;午休时分打开朋友圈,就看到了小姑娘因为高利贷要在“5·20”这天自杀……还有收到的全国各地反映高利贷的信件和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对高利贷的各种没有证据证明的血泪控诉。这些让她感觉到,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迫在眉睫。
厉莉指出,以刑事手段打击的目的,是要将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放贷行为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内,通过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以防范因放贷而发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建议将“非法放贷”作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通过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以防范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
宝宝提示:
1、遇到套路贷第一时间报警
2、目前网贷还非常不规范,大家在借网贷时、被暴力催收时,一定要保留证据,法律是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但法律讲求的是证据。
3、即便是非法网贷,也是要还本金(本金=到账金额-预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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