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
每年这个时间段都是一些企业最“紧张”的时刻。从市场角度来讲,这并不正常。消费者的权益并不是315这一天才来保护,如果每个企业能够认真的去履行责任,对自己所销售的商品负责,消费者保护是每天都在进行的。
金融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在是我们看到的金融,不管是传统金融机构的银行还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都以更新颖的方式,更快速的方式在进行营销。这种营销在一定程度上让大多数人受益,然而随着金融环境、市场环境发生了改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遭到了一定的侵害。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屡受侵害?新兴的金融营销方式弊端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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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已进入“流量时代”
首先我们先明白一个概念,金融消费者即包含投资者、也包含借款人。
之前,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还是相对模糊。大家认为的消费者是日常购物,花钱买东西,用金钱来交换物品。这样没错,毕竟消费是建立在货币和物品等价交换的基础之上。
作为金融消费者来讲,如果你是一位投资人,同样也是购买理财产品,使你的财富进行增值。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你花钱买钱。
如果你是一位借款人,是付出利息的“代价”来买钱。通俗的说,你使用金钱,需要付出代价。所以,金融消费者也是用货币来购买“商品”,钱(货币)也是商品的一种。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与提升,金融并不在是高高在上,反而变得接地气。从广告宣传上就看得出,金融广告并不局限于电视机。电梯、互联网、短视频都成为金融广告的阵地。
不管是银行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新型的广告方式,传播方式在对自身品牌和产品进行着营销。这一点很多人感同身受,走到路上可以看到金融的室外广告,公交、地铁里面有金融广告的巨幅海报,甚至你在休闲之余,刷一刷抖音还会出现理财、借款的广告。
所以,金融的营销已经从单一渠道的单方面宣传,变成了“流量式营销”。营销不仅仅是提升了自身品牌,更是为了获取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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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进入了流量时代?
用一句话来概括:有限的客户,无限的市场。
先把两个市场分级来看,对于金融市场来讲,客户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抢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蛋糕”。
金融门槛降低,服务于大多数投资者群体,让互金行业抢了先手,对于那些想获得较高收益,得不到银行“眷顾”的投资者来讲,选择互金理所应当。然而,当下互联网金融被严管,银行理财门槛降低,银行又进行了反向收割。
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儿就是你从别人口袋中掏钱出来。所以,谁都想把投资者拉过来,据为己有。然而,市场无限,客户有限,蛋糕就那么大,没怎么才能让人选择你?流量时代的金融开始在宣传上互相竞争。
我们先看一下互金。互金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短视频广告交给你如何理财,如何借款便宜没门槛。网剧植入也有,演着电视剧呢,突然下面出来一个方块贴合剧情式的宣传。原因很简单,不管是短视频还是网剧,流量大啊,受众群体多。
银行是金融机构,虽然没有互金那么“下血本”宣传,但是也在通过流量进行对外输出。从短视频平台来看,银行不仅仅是有产品的宣传、品牌的宣传,更是打造了很多个人IP。
几个颜值担当的小姐姐,拍了视频发在短视频网站上,很多小姐姐火了以后,银行网点业务大增,理由很简单,大家是去银行看网红了。这种“粉丝经济”效应最终是将流量进行转化。
在有限的客户群体中,金融机构和互金都在通过流量抢客户。未来,随着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同质化”,通过流量进行竞争也将会变得更愈演愈烈。然而,正式因为“流量式获客”成为营销的主旋律,导致了很多金融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有些“现金贷”机构宣传与实际不符,从而进行“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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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客争抢,损失掉的是消费者保护
有得必有失。
得到一个东西必定会失去一个东西。现阶段金融行业,为了争抢客户失去的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远了不说,从去年开始,不管是网贷还是金融机构理财出现问题的消息不绝于耳。
过度的扩张,过度的争抢流量,导致了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现阶段,变成了只抓营销、片面宣传,不重视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
首先,门槛的降低是主要诱因。
让跟多的人看到你,接受你,必须要降低门槛。也就是说,要想获得大量的流量,受众群体要广泛。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广撒网,一网下去看看能捞着多少鱼。
从风险角度上来讲,门槛的降低就意味着你风险标准的降低,以后如果出现一定的风险,很容易造成风控失效。获取流量到一定程度开始进行流量转化的时候,金融机构、互金开始用尽了招数,放羊毛,打优惠牌甚至提升利率。总之,先通过流量把人拽进来,再进行二次营销转化。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很多金融机构、互金、电商平台针对“老年人”制定了特殊的方案。开始针对老年群体进行流量收割。有句话说的好:得大妈者得天下拿下大妈就等于拿下全世界。
大量的优惠信息、或者理财加息能够打动老年群体,这样以来,老年人对于风险的考虑就大大降低。总之一句话,先通过低门槛,针对性的宣传把人吸引过来再说。
其次,片面宣传,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借贷上出现问题。
为了吸引人,很多金融机构和互金采用了片面宣传,对于所销售的商品、借贷产品只说好的,不说坏的。或者,宣传商品与事实严重不符。
从理财市场的角度来讲,有些金融机构违反了资管新规,对于理财产品的宣传进行了“保本保息”“兜底”。广告上说的天花乱坠,投资者一看不买简直就是吃亏上当,不能错过。
但是,实际上却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到了兑付的环节,保本保息也没有了,之前说的如何安全反倒成了一地鸡毛。这种现象不仅仅是互金存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存在颇多。
从借款角度来讲,有些现金贷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套路贷,宣传的挺好,没利息、没违约金、甚至打出了免息的广告。结果借款人借钱后才发现,不是这个事儿,砍头息、套路贷、高利贷,三者全有。不还款来还给你打个骚扰电话,进行暴力催收。
所以,失实的营销,片面的宣传,先吸引人再转化的战略,让金融消费者很受伤,只追求利润和应收,忽视了金融本质,也是自身的不负责任。
最后,信息披露不到位。
在消费者保护中,知情权是消费者重要的权力之一。也就是说,我得明白买的什么?这个产品是什么?
但是,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对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做的不到位。很多投资者去银行买理财产品,或者通过各种互联网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对于理财产品的本质、属性、投资标的都不了解。
所以,在后期的产品兑付、产品清算中出现了大量的风险,很多投资者是“被忽悠”购买的理财产品。
在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对于这种重要信息,只字不提,直告诉投资人产品形态、产品规模、利率不对外披露产品要素、投资标的,让投资者两眼一抹黑。这不仅仅是违反了资管新规、银行理财新规中对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条款,更是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知情权。
最后,总结一下。进入流量时代的金融,更多的是通过广告宣传的方式来进行获客,大量的流量进行转化,从而达到营销的目的。
随着理财市场的“同质化”产品加剧,各方的竞争愈演愈烈,对于流量的获取也进入一个常态化。
对于借款市场来讲,门槛的不断降低,现金贷的活跃也让整个市场出现“鱼龙混杂”。通过互联网来获取流量,未来依然是金融机构和互金的主战场。那么,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由谁来保护呢?
市场、监管、从业者本身这三者之间都应该保护金融消费者。
监管机构应该出台更严格的措施,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也需要这些措施来约束金融从业者,不得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收割流量”。
对于市场管理方来讲,应该制定相应的准则,约束互联网媒介在对于涉及金融广告上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机构片面宣传,或者进行“误导宣传”。
作为金融消费者来讲,金融本身带有的风险属性值得所有人警惕,广告宣传不可全信,毕竟金融消费涉及我们自身利益和真金白银,一定要慎之又慎。
流量时代的金融不要只记住获取和转化,更应该把风险防控放在第一位。